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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ST盈方: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恢复公司股票上市

2021-04-02 15:31:30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因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ST盈方已于2020年4月7日起暂停上市。在被暂停上市近一年后,4月2日,*ST盈方发布相关公告,对公司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作出披露。

为恢复公司股票上市,*ST盈方称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经营能力显著提升。2020年,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施完毕。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原有芯片设计与销售的基础上新增了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得以迅速恢复,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也已显著增强。

此外,*ST盈方称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并正在积极组织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据悉,*ST盈方已预约《2020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21年4月29日。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ST盈方已为恢复公司股票上市采取具体措施,但在上述公告的“风险提示”部分,*ST盈方称如公司无法同时满足上市规则中关于恢复上市的必要条件,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历史信息显示,近几年,*ST盈方的发展之路略显坎坷,除连续亏损被暂停上市外,公司还曾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天眼查APP显示,2019年11月4日,*ST盈方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10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6年10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就可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ST盈方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ST盈方约定开展数据中心服务业务,但2015年8月、9月并未实际履行相关义务;二、*ST盈方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最终,证监会依法决定对*ST盈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同时对陈志成、赵海峰、史浩樑、李元、唐忠民、丁强、张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30万元不等的罚款。

记者自天眼查APP获悉,*ST盈方是以集成电路设计研发为核心,通过供应链整合优化智能终端,以大数据运营为支撑提供系统服务的智能系统运营商。对于*ST盈方力争恢复公司股票上市的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关注。

关键词: *ST盈方 资产重组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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