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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和高利贷如何区分?看完你就懂了!

2022-04-13 15:52:43 来源:凯迪网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是债务主体为了弥补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暂时性资金短缺,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本息的行为。《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实际上明确了民间借贷归属于借款合同。

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目前涉及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民法典》。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月颁布的《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两个司法解释亦分别对此类案件的程序问题、效力认定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很多高利贷打着民间借贷的旗号进行,民间借贷与高利贷如何区分要先知道什么是高利贷,对于什么是高利贷,我国民法学界目前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有的学者认为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否则即构成高利贷。

第二种观点认为高利贷应有一个法定界限,但这个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认为,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第三种观点认为: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因此,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总的来说,民间借贷和高利贷有三点区别:第一,借款形式不-样,高利贷可以不要任何凭据无需抵押和担保,而合法的民间借贷需要完备的借款手续;第二,借款利息不一样,高利贷利息和合法民间借贷利息相差比较大;第三,收款方式不一样,高利贷主要以威胁、暴力等方法威逼就范,而合法的民间借贷,假若借款人违约只要依照借款或担保合同之约定,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可,无须采取任何暴力行为。

民间借贷要签订合同,普通贷款人往往看不出其中哪些条款违法,对自身权益有危害,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但一定要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4.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5.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6.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很多中小型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不能从银行得到贷款,只能铤而走险从民间借贷“赌”市场,其实,民间借贷的存在,有其内在深层原因。对民间借贷发展,应当通过立法手段,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加快相关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发挥好民间借贷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当然,从长远来讲,加快转变企业发展方式,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才是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的治本之策。

关键词: 民间借贷 签订合同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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