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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家暴致死事件:亲属后悔劝不离婚,这算不算好心办坏事儿?

2022-04-15 16:09:31 来源:凯迪网

安徽淮南“女子被丈夫家暴致死”事件再次触发人们对不幸婚姻的悲慨。并且伴随着女方亲属的讲述,这场悲剧正式从私人叙事走向案件叙事。在一定程度上,“女子被家暴致死”或“女子被无业丈夫打进ICU5天后离世”的叙事,只是指向性的在控诉恶男。而对于恶男为何会如此狠毒,还需要进入亲属叙事或寻常叙事进行审度。

有必要强调的是,虽然在亲属的叙事中(不少媒体在报道标题中也着重强调“无业”),男方“无业”被强调得很重(貌似在暗示“无业”是推动),但透过更进一步的亲属讲述,会发现逝者以前就有被丈夫家暴的经历,并且之前就有想过离婚。但在亲属的劝解下(男方的“花言巧语”下),双方最终没有离婚,就此亲属“后悔劝不离婚”。

毫不夸张地讲,在我们的世俗秩序里,往往是“劝和不劝离”的,尤其是对于有孩子的情况,基本上都会劝和(这起案件中的夫妻,已育有两个女儿,一个8岁,一个4岁。),并且从劝和的发心上来讲确实是盼好的,即便很多时候,发心本身会被打上道德绑架的标签。

只是回到亲属“后悔劝不离婚”的语境中,相较“后悔劝不离婚”本身,可能更在于“后悔看走眼男方”。毕竟作为亲属来讲,在面对家人有离婚的想法时,都会基于理性立场进行规劝,否则动不动就劝离,更会触发不确定性的悲剧。

之所以如此强调,就在于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什么是“好心办坏事儿”。一般来讲,如果不过分区别界限,把上述事件中的“劝不离婚”和“被家暴致死”联系起来看,确实有种“好心办坏事儿”的即视感。

可事实上,回到当事双方的婚姻中,导致他(她)们没有走向离婚结局的原因应该是繁杂的。因此在看待亲属“后悔劝不离婚”的感慨时,就不能简单地基于“自责”去理解,而是要从“悲伤”(对逝者)和“仇怨”(对恶男)去展开来看。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客观地看待“劝和不劝离”的现实意义,而非上来就是“再让你劝和”的无尽嘲弄。

另外,很多人直言“这不是家暴,是故意杀人”。在这个问题上,从受理案由是“故意伤害致死”来看,就说明也是认同“这不是家暴”的。只不过从表达习惯上讲,如此标注更容易显现出类别,而不是基于性质而言的。

实际上关于“家暴不是家务事儿”,法理上早就给出明确指示。所以我们在具体探讨“家暴”的问题时,就无须纠结于文字层面的表达习惯,而是要集中注意力从伤害程度上去认定,去打击,只有如此旁观者视角才能免于无聊的争论。

与此同时,对于婚姻当事人来讲,无论任何时候,无论有理无理,都不要用暴力去伤害对方或自己。因为用暴力修正的关系,终究还会因为暴力走向破裂。换句话说,暴力只会制造麻烦,才不会弥合关系。

于此我们再看亲属“后悔劝不离婚”,也只不过是亲属的自言自语,而回到悲剧本身,终归还是当事双方造成的。就比如亲属在提到逝者时强调:“她是一个积极向上,很乐观的一个人,一心想着挣钱,挣钱后买一个小房子,认识她的人都很认可她。”旨在说明女方很好,暗示一切都是男方的错。

但通过事发当晚的“直接触发”(男方发现女方和异性聊天,双方发生冲突)和“过往异常”(男方曾在女方的钥匙扣中安装监听器,还在女方的服装店里安装监控器)来看,便会发现这场婚姻早已失衡。就此我们审视“女子被家暴致死”的事件时,就更要摊开来看,而非只是停留在“男方无业”、“女方很好”、“亲属后悔”这些模块叙事里进行极端性掰扯。

关键词: 自言自语 不确定性 有理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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