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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报道:“刺伤霸凌者”湖南少年提起300余万元国家赔偿 无罪释放后历经波折不敢回事发地

2022-12-15 06:17:11 来源:凯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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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张海振 报道

12月14日,“湖南吉首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一案中被霸凌的小蒋提出30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2019年,他因被15人围殴时刺伤霸凌者被羁押11个月。2020年,他被判无罪释放后当地检察院又提起抗诉,背负“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小蒋人生也被再次改变。

小蒋的国家赔偿申请书


(相关资料图)

湖南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被羁押11个月

2019年5月17日,吉首二中初二学生小蒋在学校厕所内被同年级的15名学生围殴。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致围殴者中两人重伤二级,一人轻微伤。2019年8月7日,不满15岁的小蒋被刑拘。“少年刺伤校园霸凌反被刑拘”一事在网上引发强烈关注。

刺伤霸凌者后小蒋被刑拘

2020年7月7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诉机关指控小蒋犯故意伤害罪的理由不成立,判处小蒋无罪。法院认为,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小蒋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从打架的犯意和伤害行为的实施,都是被动、被迫的。小蒋系受校园欺凌对象,孙某彬、胡某、陈某林等15人都是去殴打小蒋或者去“撑场子”,小蒋被十余人围殴时进行自卫,造成实施欺凌的同学受重伤,这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一审判决书

对此判决,公诉机关并不认同。2020年7月16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蒋刑责。检察院的《行事抗诉书》中称,本案案发时小蒋处于学校这一特殊环境内并非孤立无助,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可以给家长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内对对方的无理要求置之不理,但小蒋选择准备刀具用于斗殴,“被动应约,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合理前提。”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小蒋的爷爷蒋佑华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小蒋3岁时父亲去世,跟爷爷生活在湖南邵东市老家。初中时,小蒋母亲在湖南吉首市打工,小蒋便来到吉首上学。由于不在小蒋身边,蒋佑华并不知道小蒋被同学欺负。

小蒋的班主任石老师曾回忆,小蒋不是调皮捣蛋的学生,成绩在全年级也是中等偏上,数学成绩尤其好。小蒋作为单亲家庭长大的外地孩子,和吉首的孩子不熟悉,口音也不同,显得有些内向。初一时,小蒋还曾被其他班同学殴打过。

被抗诉书“改变人生”后 少年提出300余万元国家赔偿

2020年7月一审判决小蒋无罪后,被羁押11个月的他被释放。蒋佑华回忆,当时一审法官和吉首二中的老师都给了小蒋不少鼓励。小蒋被释放后转回老家邵东读初三。“回邵东读书的第一个月他的状态不错,数学考试还考了全班第一。但检察院抗诉后他的案子又到了二审,在2020年12月25日他还回吉首参加了二审庭审,这段时间他的心理负担开始变大,担心自己被判有罪要被关押。”蒋佑华介绍,此后新班级有一部分人得知了小蒋的事情,小蒋也开始在上课时打瞌睡,成绩下滑,中考时还有科目不及格。

在家人劝说下,小蒋中考后进入职校读了半年,因心理负担过重最终辍学。现在小蒋一个人在外靠当服务员、网吧管理员挣钱谋生。

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一直压在小蒋一家心头的“石头”终于消失,但他们的人生也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被彻底改变。吉首成了小蒋的“伤心地”,他一直不愿踏足。

上级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

12月14日,蒋佑华从老家湖南邵东市,代替小蒋来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小蒋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等赔偿,共计近330万元。此外,小蒋要求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办案人员办理错案的行为进行追责或移送纪委监委。

关键词: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国家赔偿 撤回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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