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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去年发放司法救助金4556万余元

2023-01-09 22:01:52 来源:湖北日报


(资料图片)

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蔡蕾、宋媛媛)“这笔救助款,真是解了燃眉之急!”1月5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共计43.7万元救助金,分别送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7名申请人手中。

此次救助金的发放对象,主要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案件中确有困难的申请人。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是国家为了解决涉法涉诉当事人生活困难给予的一种经济上的特殊救助。

2022年,全省法院共向符合救助条件的2103名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4556.23万元。其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向152件案件中的196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710.44万元。

近年来,省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按照“应救尽救”的工作要求,对因被执行人短期内无力履行法定义务、缺乏生活保障、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依照《湖北省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实行一案一测算,综合审查,测定权重,考虑困难程度、急迫程度、伤病残等级等情况,最终决定个案的具体救助数额。

省法院出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中的机构组成、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救助金基准额度、救助金发放等,推动了相关工作标准化进程。

省法院赔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司法救助是救急性质的帮助,既不是民事判决等未执行到位款项的替代,也不是常态化的补助。虽秉持“应救尽救”理念,但绝不随意突破范围和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不予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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