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位置:首页 >热点 > 正文

环球微速讯: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

2023-04-12 07:24:46 来源:凯迪网

“只是正常上个班,竟然说泄露了公司机密,要求查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讯录,不让查就辞退你”,近日,在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林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她非常气愤的事: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迫于无奈,员工们接受了检查。但没想到第二天,公司要求再次查看手机。这次林女士拒绝配合,公司却以此认为林女士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此事随后也冲上热搜。

“女子拒绝公司查看手机被无偿辞退”冲上热搜

林女士表示,公司出具的员工辞退通知书上称,自己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严重失职,达不到公司的岗位要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且无须支付劳动补偿金。“不让查手机属于违反规章制度?”林女士对此不解。她表示,公司不仅拒绝支付劳动补偿金,还扣下其2月到3月的绩效工资,甚至在将其赶出办公区域时,强行检查其私人背包。目前,林女士正在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资料图)

这件事在网上也引发巨大争议。有网友表示“公司这波操作其实是想辞退人又不想给钱”,还有网友认为“公司此举侵犯了员工隐私”。

微博热评

以抓“内奸”为名查看员工手机中聊天记录;打着防“摸鱼”旗号要求员工出示手机用电用网情况……近年来,不少企业被曝光屡出奇葩操作,对此该怎么看? 湖北省社科院政法所副研究员张楠在《热点里的价值观》发表观点

上个班,上出了“无间道”的感觉,也真是让人挺无语的。现在的公司为了“监督”和“管理”劳动者,用上了各种不入流的手段,什么在工位上安装摄像头、查手机、查私人背包等等,暂不说劳动者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从而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和劳动者明确同意的情况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窃听、查看他人私人活动、不能处理他人私人信息。在这一点上,用人单位应该好好提升一下法治观念,把对劳动者监督管理的权利控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

企业不能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确实享有工作手机的所有权,但是劳动者利用这个手机在工作、生活、人际交往中形成的通话记录和各类信息,就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享有未经本人许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如果这部手机就是劳动者的私人物品,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用人单位就更没有权限去查看了,不能因为在职场上处于雇佣者这个强势地位,就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的。如果担心员工泄露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商业机密,依法报警处理就行,动私刑查手机、“杀一儆百”无异于饮鸩止渴,伤的是员工的忠诚和勤勉;因为员工不配合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更加是错上加错。

看清红线、严守底线,杜绝法治精神缺失的管理行为

劳动合同绝不是“卖身契”。当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职场上勇于抗争、善于依法维权时,用人单位的管理也一定要跟上,要看清红线、严守底线,杜绝法治精神缺失的管理行为。用人单位不仅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人身权和人格权,而且要主动对劳动者进行全方位的法治保护,尊重他们的隐私权、个人信息权。

员工要养家糊口,企业也得做大做强,只有形成合力才能良性互动,只有双方都遵纪守法才能相向而行。

编辑:华磊 程艺畅

编审:杨康 柳芳

关键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