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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擅自设置隔离墩、地锁将受罚!《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布

2023-04-13 22:21:34 来源:凯迪网


(资料图)

纵览客户端讯(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记者 张会武)记者从12日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旨在从法律层面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将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为总则、责任区制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作业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六十二条。

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人民群众创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的清洗、粉刷,公共信息和商业广告的发布,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家禽、家畜和家庭宠物的饲养,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维护,公共垃圾收集容器的维护、清洁、消杀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条例》设专章对清洁作业服务的市场化原则、委托制度和作业标准等作出了规定。

为更好维护城市市容秩序,《条例》规定,邢台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邢台地域特色与文化内涵,组织编制城市色彩、建筑风格等专项规划。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做到整洁、完好、美观、协调。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架空管线治理、广告招牌设置、公共停车泊位设置维护和对新改扩建、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行为的规范管理等问题,《条例》根据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省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该市实际,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此外,为了让制度“长牙”,推动《条例》落实落地,根据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和邢台市地方立法权限,分别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擅自设置、取消停车泊位或者擅自设置隔离墩、地桩、地锁、升降杆等障碍物阻挠、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停车泊位等行为细化、补充规定了相关责任条款。

其中规定,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擅自设置、取消停车泊位或者擅自设置隔离墩、地桩、地锁、升降杆等障碍物阻挠、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停车泊位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划分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对有违法所得但不能计算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此次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必将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规范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这对于进一步提升有关部门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促进城市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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