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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滚动:【解读民法典】楼道杂物起火将邻居烧伤,物业和堆放人如何担责?

2023-04-30 17:19:29 来源:凯迪网

老张经常将捡来的废旧纸等杂物堆放在楼道内,影响邻居通行。一日,堆放的杂物莫名起火,邻居被浓烟和灼热气流熏倒烧伤。该由谁来承担邻居的损害赔偿责任?

诉邦律师张莹:

应当由老张和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小区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942条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有违反相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且协助处理。


(资料图片)

根据相关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等。捡拾废弃物无可厚非,但不应该占据公共空间存放。小区物业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未尽到管理义务,应当与老张共同承担邻居的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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