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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进行!漳州开展大整治

2023-05-22 18:25:44 来源:凯迪网

福建省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相关资料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部署,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决定在漳州高速公路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3年4月25日-10月5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违规设定违法行为最低处罚数额、设置行政执法数量考核指标等导致“逐利执法”的问题。

(二)在治超工作中违规收取年票、月票,出售“路牌”,凭借票、牌就可以正常上路行驶的问题。

(三)对类型、情节相同的违法行为执法尺度不一,处罚金额相差较大,对违法行为擅自修改定性,以“集体讨论”等名义擅自降低处罚标准的问题。

(四)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与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随意性较大,不规范扣车、超期扣车,对查扣的超限超载车辆违规予以放行的问题。

(五)未按规定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示标志、设置减速提 示标牌、反光锥桶等安全防护设备,在行车道随意拦截正常行驶大货车进行执法的问题。

(六)对企业执法检查存在频次过高,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检查多、检查乱、多头检查的问题。

(七)在公路上违法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装置,阻断、限制车辆通行,增加运输企业、司机不合理负担的问题。

(八)执法服务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语言生冷、态度生硬,辱骂、恐吓当事人,用拳脚暴力执法的问题。

(九)在执法过程中,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各项权利的正常行使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十)对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仅处罚,不责令改正;对超载货车只处罚不卸载,在没有 消除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就直接放行等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的问题。

(十一)不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定性违法行为,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及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进行处罚等“一刀切”执法的问题。

(十二)在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针对交通违法行为查 处力度明显加大,事后力度明显减小,没有真正做到常管常严,日常检查松,专项行动紧等运动式执法的问题。

(十三)采用钓鱼执法增加绩效或对违法行为一律采取顶格处罚等过度执法的问题。

(十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吃拿卡要等执法“寻租”问题。

(十五)无执法资格的辅助人员单独上路执法,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各种财物通风报信、放行违法车辆的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针对以上十五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5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受理部门:福建省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

受理举报电话:0596-2180254(法定工作时间)

来信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97号交通指挥中心13楼,邮编:363005

受理举报邮箱: zzgszdzfk@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查办具体案件。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问题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漳州高速行政执法支队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对漳州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相应渠道提交。

感谢社会公众对漳州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福建省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4月25日

来源:漳州高速交通执法

编辑 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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