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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小升初!桂林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天天日报

2023-05-23 21:27:37 来源:凯迪网

桂林市2023年非城区小学学籍毕业生报读市区及市直属初中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为方便广大家长报名,我市将采用APP网络填报信息和现场审核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报名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非桂林市城区小学学籍需报读桂林市区及市直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登记方式

采用APP网络填报信息和现场审核材料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填报

1.填报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8日;

2.APP网络登录二维码附后。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31日(以APP网络填报手机号接收的短信通知为准);

2.地点:桂林市教育局一楼大厅(临桂区致远路2号)。

三、报读条件

(一)报读公办初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五城区(象山区、秀峰区、七星区、叠彩区、雁山区五城区,下同)小学学籍毕业生,可报读四城区(象山区、秀峰区、七星区、叠彩区,下同)公办初中(不可报读桂林中学、十八中、中山中学、第三中学及长海实验学校多校划片学校)

1.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为四城区的(以下简称“四城区户籍生”)。

2.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申领地为四城区的(以下简称“四城区随迁生”)。

登记信息时提供以下材料:

1.四城区户籍生

(1)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户主非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出生证等监护关系证明,下同);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法定监护人持有的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完税凭证,交房日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下同);无房户须提供租房合同(须附法定监护人及学生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或用地许可证等复印件、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租房备案证明,下同);

(3)学生及毕业小学相关信息:学生学籍号(19位代码)、毕业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上的学校标识码(10位代码)。

2.四城区随迁生

(1)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存在逾期未签注现象,且在有效期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是临桂区且符合回市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无法办理或续签五城区居住证的临桂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五城区小学初中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相关要求执行;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法定监护人持有的购房合同;无房户须提供租房合同;

(4)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须持有以下任意一项四城区范围内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须附年审证明材料);纳税证明;务工合同;

(5)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居住证、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的持有人(签订人)需一致,其申领地、居住地和工作所在地应为同一城区,签发(订)时间须满1年(截止日期按2023年8月31日计),且在有效期内;

(6)学生及毕业小学相关信息:学生学籍号(19位代码)、毕业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上的学校标识码(10位代码)。

(二)报读民办初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六城区(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七星区、叠彩区、雁山区,下同)小学学籍毕业生,可报读市区及市直属民办初中:

1.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为六城区的(以下简称“六城区户籍生”);

2.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须在签注有效期内)申领地为六城区的(以下简称“六城区随迁生”)。

登记信息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六城区户籍生

(1)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及毕业小学相关信息:学生学籍号(19位代码)、毕业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上的学校标识码(10位代码);

2.六城区随迁生

(1)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须持有申领地为六城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不存在逾期未签注现象,且在有效期内;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居住证申领地须与拟报读的民办初中所在地为同一城区;

(3)学生及毕业小学相关信息:学生学籍号(19位代码)、毕业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上的学校标识码(10位代码)。

拟在“小升初”第一次报名时填报首附实验中学(临桂)、豪文学校(永福)、尚贤学校(临桂)、宝湖中学(灵川)民办学校的学生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在上述学校所在地登记的户口簿或申领的居住证。

咨询电话:0773—2820036。

附件:关于做好无法办理或续签五城区居住证的临桂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五城区小学初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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