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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诉讼费全额退!涉企案件零成本化解_环球观热点

2023-06-09 20:59:24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资料图】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邬海凤)“原告,你公司与被告某公司自行达成和解,你公司申请撤诉,本案符合免交诉讼费条件,你公司已交纳的诉讼费将全额退还。”

近日,宜都法院枝城法庭法官向原告宣读了全额退回诉讼费的决定。

该案为一起运输合同纠纷,原告为被告运输石膏粉后,被告欠原告运输款24万余元久久未还,原告遂诉至宜都法院枝城法庭。案件立案后,法官发现本案事实清楚,合同权利义务明确,各方对下欠金额均无异议,只因被告资金周转不灵,暂无付款能力,法官遂引导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两家企业互相理解,双方律师积极配合,最终双方自行和解,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

承办法官经审查后准予撤诉,认为本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法发〔2016〕14号)第38条规定的“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的,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向原告释明,按上述规定本案免予交纳诉讼费,该案诉讼费2480元全额退还至原告对公账户。目前,被告已自行按照协商内容履行完毕,双方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第38条还规定,当事人接受法院委托调解的,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减免诉讼费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故意拖延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增加其诉讼费用的负担部分。

今年以来,枝城法庭能动司法,一方面激发了当事人自行协商、多元解纷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促进了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

下阶段,枝城法庭将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诚信理智参与调解,及时高效化解纠纷,助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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