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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监管局:17批次不合格食品 仅海南旺佳旺占6批次

2019-11-28 15:46:26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11月2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发布7则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共17批次不合格食品,仅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就占据35%。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注意到,不合格食品分别是文昌鲜鸡蛋、海白螺、花甲、芒果螺、濑尿虾、福寿鱼、鸡肉(文昌鸡)、花生米、罗非鱼、鸡蛋(土鸡蛋)、黑鱼、芭蕉、香蕉、豆腐干(海苔味)、香酥豆腐干(原味)、菠菜、初榨椰子油等17种,涉及海南旺佳旺商贸公司、海口秀英郑欢好水产品摊位、海口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10家商超或摊位,其中6批次不合格食品从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检出,3批次不合格食品从海口秀英郑欢好水产品摊位检出。

具体不合格产品情况为:

一、7月25日,抽样人员对海南旺佳旺观海台店经营的文昌鲜鸡蛋(购进日期:2019年7月12日)进行抽样。经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8月26日,抽样人员对海口秀英郑欢好水产品摊位经营的海白螺(购进日期:2019年8月26日)进行抽样。经检验,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8月26日,抽样人员对海口秀英郑欢好水产品摊位经营的花甲(购进日期:2019年8月26日)进行抽样。经检验,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四、8月26日,抽样人员对海口秀英郑欢好水产品摊位经营的芒果螺(购进日期:2019年8月26日)进行抽样。经检验,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五、8月26日,抽样人员对海口港丰实业有限公司邓良飞经营的濑尿虾(购进日期:2019年8月26日)进行抽样。经检验,镉(以 Cd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六、8月27日,抽样人员对海口秀英何秀莲水产摊位经营的福寿鱼(购进日期:2019年8月27日)进行抽样。经检验,其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七、8月27日,抽样人员对海口秀英郑任重光鸡摊经营的鸡肉(文昌鸡)(购进日期:2019年8月27日)进行抽样。经检验,土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八、8月30日,抽样人员对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幸福里店经营的花生米(购进日期:2019年8月2日)进行抽样。经检验,黄曲霉毒素 B₁项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九、9月2日,抽样人员对海口秀英王花淡水鱼推位经营的罗非鱼(购进日期:2019年9月2日)进行抽样。经检验,其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9月4日,抽样人员对海口秀英陈蓉娥蛋类摊位经营的鸡蛋(土鸡蛋)(购进日期:2019年9月4日)进行抽样。经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一、9月9日,抽样人员对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经营的黑鱼(购进日期:2019年9月9日)进行抽样。经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二、9月18日,抽样人员对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王府井店经营的芭蕉(购进日期:2019年9月18日)进行抽样。经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三、9月18日,抽样人员对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王府井店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19年9月18日)进行抽样。经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四、9月23日,抽样人员对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王府井店经营的香酥豆腐干(海苔味)(生产日期:2019年4月27日)进行抽样。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五、9月23日,抽样人员对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王府井店经营的香酥豆腐干(原味)(生产日期:2019年4月27日)进行抽样。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六、9月24日,抽样人员对海口秀英王益兰蔬菜摊位经营的菠菜(购进日期:2019年9月24日)进行抽样。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七、10月12日,抽样人员对海口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的初榨椰子油(生产日期:2019年6月19日)进行抽样。经检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项目不符合GB 5009.2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介绍,因不合格产品为食用农产品及销售对象为流动消费,无法召回。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关键词: 食品抽检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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