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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观热点:谁说女子不如男,枣阳有位办案“铁娘子”

2023-03-07 21:02:55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梁军


(资料图)

“小小的个子,大大的能量”“敢于担当作为,办案数量一直在庭里数一数二”……在湖北襄阳枣阳市人民法院,谈起刑事审判庭女法官张桂菊,院领导和同事们都对她赞不绝口。

数据显示,仅2022年,张桂菊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37件,结案135件,结案率98.54%,居襄阳市基层法院刑事结案数前列,荣获“刑事办案能手”称号。

阳春三月,极目新闻记者走进枣阳市人民法院,见到了张桂菊,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个小巧精致的女人,比较瘦弱,可谁知这娇小的身躯里却隐藏着巨大的能量。

张桂菊在开庭

扫黑除恶的“铁娘子”

“握紧手中的正义之剑,在善与恶、正与邪、黑与白的较量中,捍卫着人间正道。”这是张桂菊一直秉持的坚定信念。

2019年7月10日,樊某某等45名被告人涉黑一案被起诉到枣阳市人民法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被告人最多的涉黑案件。因刑庭只有5名员额法官,刑事审判工作任务繁重,40多岁的张桂菊尽管身体有些不适,还是主动请缨参加合议庭审理。

该案不仅被告人数多,而且作案时间长,违法犯罪事实和涉及罪名多,卷宗达67本,堆起来差不多快赶上一个成年男子那么高。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精准、高效地审理该案,张桂菊和合议庭成员共同奋战,细看卷宗,吃透案情。后在连续5天的审理中,每天都要在审判台上端坐八九个小时,此时张桂菊的腰椎间盘突出的毛病犯了,她忍受着病痛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发言,确保不遗漏每一个细节。该案庭审结束后,又进行了2天的合议,45名被告人最终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刑罚。

虽为巾帼,却能打硬仗。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以高度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此项工作中。一方面参与了包括襄阳市首例“套路贷”涉黑案、枣阳村霸兰某某犯罪集团案等案件的审理,确保审判团队取得了良好的战绩。另一方面还负责枣阳法院扫黑办的具体日常工作,包括建立专案工作台账,涉黑涉恶案件文书的收集、整理,撰写工作总结、报表等,并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向市扫黑办及襄阳中院扫黑办报告,确保该项工作高效运转,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攻坚克难的“女战士”

“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这是张桂菊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

2016年1月至3月,张某某等12名被告人共谋后,采取虚假买卖车辆,利用车辆中安装的定位及断油系统,迫使车辆抛锚停车再抢回的方式,在湖北随州、监利县和河南西平县等地抢劫作案7起(既遂5起,预备2起),抢劫得款共计80.05万元。

虽然时隔多年,但是张桂菊仍然清楚地记得审理该案的种种不易和艰难。

由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仅涉及被告人就多达12人,卷宗堆积起来足有半人高,审理该案的艰辛可想而知。为把该案办成“铁案”,作为该案的审判长张桂菊认真阅卷,组织合议庭成员多次召开庭前会议,为庭审做足准备工作。

庭审时,各个环节均有条不紊进行,繁简得当,最终2天庭审如期圆满完成。庭审后,她夜以继日,制作出高质量的判决书,使该案在最短时间内成功审结,张某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和相应财产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办案最重要的是责任心,无论简单还是复杂的案件,都要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排除每一个疑点,严格按照证据裁判规则作出判决。”正是凭着这样的办案刚毅之气,张桂菊成了庭里“当之无愧”的办案能手,保持效率与数量的双提升。

当事人送来锦旗

案结事了的“女强人”

“以调解方式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保障被害人的民事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有效途径。”这是张桂菊办案中一直努力的方向。

在审理刘某致何某轻伤一案中,张桂菊通过阅卷了解到,被告人刘某的丈夫早年去世,本人身患疾病,其女正在上大学,尚欠二年的学费,家庭生活极其困难。而被害人则称,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若赔偿不到位就不出具谅解书。

面对这种情况,张桂菊并没有急于开庭判决,她认为该案被告人和受害人是亲属关系,还是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积极组织双方协商。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争议,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针对双方在赔偿问题上的分歧,张桂菊理清争议焦点后,认真研究、分析双方责任,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引导当事双方要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经过多轮的协商,双方终于互谅互让,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虽然刘某变卖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及粮食,但赔偿费仍有500元缺口。见此,张桂菊悄悄向同事借款,解了当事人的难题。受害人拿到赔偿款后,书写了谅解书。至此,该案彻底案结事了,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百姓的夸奖。在张桂菊的办公室,当事人给她送来的多面锦旗和感谢信,在人民群众认可和赞誉的背后,则是她不为人知的艰辛和付出、责任与担当。

“穿上法袍,手握法槌,我代表的就是法律和人民,不再是我自己。”张桂菊表示,作为一名法官,自己将始终胸怀“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以“再赶考”姿态继续砥砺前行,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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