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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新消息丨侄儿领走去世伯父22万元抚恤金 当事人照料老人12年 老人的儿子欲起诉堂哥侵权

2023-03-31 08:21:07 来源:楚天都市报

李某元家中日历还停留在父亲离开梧州的那一天

李某元展示2009年以来他到贺州看望父亲的车票


(资料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肖名远 李杨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李杨

22万元抚恤金,让50岁的广西男子李某元和其堂哥李某鸿反目成仇。

李某元的父亲曾在广西梧州市某单位工作,于2021年身故,留下22万元抚恤金。这笔钱被李某鸿领走。

李某元认为,李某鸿并非父亲的直系亲属,擅自领取抚恤金属于侵权。“堂哥一直照顾父亲,因此父亲生前的工资、房产等我从未计较。但是,抚恤金应由我领取后再分割。”

李某鸿则表示,从2009年起,他和家人一直照顾伯父。他领取抚恤金,也是为了处理伯父的身后事,目前所剩不多。他同意给李某元3万元,但李某元要6万元。

22万元抚恤金被侄儿领走

一年来,李某元辞去了保安工作,为父亲抚恤金被其堂哥领走一事四处奔走。

3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在广西梧州见到了李某元。今年50岁的他身材瘦小,一直未婚,独自居住在梧州市老城区的一套两居室里。这间房子是他父亲生前的居所,李某元于2009年入住。如今,房中堆满他平时收集的杂物及母亲留下的遗物。

李某元介绍,父亲李某远曾在梧州市某单位工作,退休后由贺州市某单位发放退休金。2021年3月,92岁的李某远在贺州去世,单位按照标准要给其家人发放22万元抚恤金。

“我是父亲的独生子,但这笔钱发到父亲的银行卡后,却被堂哥李某鸿领走了。”李某元说,从2009年起,父亲一直在贺州跟李某鸿一家生活,这可能是堂哥领走抚恤金的理由,“我并非不愿意赡养父亲。当时父亲坚持要去贺州老家养老,还想叫上我一起。但我考虑到自己在梧州工作,也从小在梧州生活,就没有跟随父亲一起前往。”

2021年3月初,李某鸿告诉李某元,其父亲病危,可能撑不了多久。那时李某元正在梧州做保安,负责疫情防护工作。他请假去贺州陪伴父亲,3天后返回梧州。当他刚到梧州,便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第二天又赶回了贺州。

老人儿子索要6万元被拒

“父亲的后事,一直是堂哥主持。”李某元告诉记者。堂哥一家照顾父亲多年,对父亲的事情比较了解,而他对贺州并不熟悉,所以没有插手。父亲的骨灰暂存在殡仪馆后,李某元和李某鸿商议,请堂兄在贺州选块地安葬父亲。

李某元说,抚恤金纠纷发生前,他和堂哥关系很好,堂哥对他也很亲热。他对堂哥一家照顾父亲心存感激,所以父亲生前的财物、房产等,他都没有计较。

“父亲的退休金每个月有五六千元,之前他还有积蓄,这些钱我从没要过。父亲生前给堂哥买了一辆5万多元的面包车,他还把在贺州的一套130多平方米的福利房也转让给了堂哥。”李某元称,最初他没想过抚恤金的事,直到父亲去世几个月后,他从父亲的工作单位得知,抚恤金有22万元,“堂哥一直不告诉我金额,后来我不断追问,他才说了实话。”

李某元说,堂哥告诉他,父亲的医疗、丧葬等花了不少钱,抚恤金只剩下9万元左右。“堂哥说,剩下的钱他得一份,他妻子得一份,我得一份,要给我3万元。”李某元说。他对堂哥说,他孤苦伶仃,生活也没有保障,能否给6万元,但被堂哥拒绝。

至此,两人的关系恶化。

更让李某元觉得抬不起头的是,2022年10月,李某鸿从殡仪馆领走他父亲的骨灰,按照当地风俗下葬。由于当时两人已经反目,李某鸿没有通知李某元。

侄儿称悉心照料伯父12年

“我照顾伯父12年,李某元连一句好话都没有,反而要告我,说话攻击我。”对于李某元的说法,李某鸿非常气愤,“他没有照顾过他父亲。抚恤金是他父亲的钱,领了也应该花在他父亲身上。”

3月26日,李某鸿在贺州和记者见了面。说起与李某元的关系,他多次强调,现在两人不再是兄弟了。

李某鸿回忆,2008年,他到梧州看望伯父,得知伯父长期一人独居,而同在梧州的李某元,每个月只前来看望一两次。当时伯父年近80岁,住在6楼,没有电梯,生活多有不便。“我问伯父要不要回贺州养老,伯父考虑了一天就同意了,李某元也满口答应。”李某鸿说。

李某鸿介绍,伯父从梧州来贺州时,只有9万元积蓄。他给我买了一辆5万多元的面包车,又给了其他人一些钱,没剩下多少。“伯父对我说,他的退休金按月取出来,用作家庭生活开销,因此也基本不剩下什么。”李某鸿说。

至于转让的那套房屋,李某鸿表示,当年伯父有原单位福利房的购房资格,但伯父没钱,于是他和妻子以伯父的名义出钱买下房子,拿到房产证后,再由伯父过户给了他。

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提供的一份《不动产等级申请表》显示,2019年8月,一栋136.1平方米的房屋由李某远以买卖方式转让给李某鸿夫妇。

“照顾老人很不容易。伯父去世前5年,都是我给他洗澡,生病了也是我和媳妇服侍。老人家92岁自然死亡,这也能说明问题。”李某鸿说。他一直把伯父当成父亲看待,而李某元看望老人的次数很少,每次来也说不了几句话就会吵起来。

为何没有通知李某元,就去领取抚恤金?李某鸿表示,他是为了操办伯父的后事,没有考虑太多。

李某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住院费用花了四五万元,修葺坟墓花了五六万元,在酒店请客吃饭等也花了不少钱,一共花了十六七万元。”

这些花销有据可查吗?李某鸿表示,当时他没想到会起争议,所以很多花销没有记账或留存单据。

■ 律师说法

抚恤金领取事宜 可比照遗产处理

3月27日,李某元前往父亲生前工作单位询问。工作人员表示,抚恤金通常由逝者子女或配偶领取,或者持有委托书的他人代领。但因为李某鸿照顾逝者多年,此前单位的慰问等事务也是通过李某鸿办理,所以李某鸿领取抚恤金时,单位批准发放,而且李某鸿所持的各项手续齐全。为了避免纠纷,单位将22万元打进了逝者生前的个人账户。

当天,李某元又分别在父亲生前所住医院、社保局查询到,2021年1月至3月,父亲住院36天,报销后实际支付医疗费用为8500多元。

李某元决定提起民事诉讼。他多次对记者强调,如果上了法庭,他第一个要求就是让堂哥登报致歉,第二才是争取拿到部分抚恤金。“我主要想争一个理。我不会要求22万元都拿回,只是要求堂哥重新分配,因为我知道他们照顾父亲辛苦。”李某元说。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西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蒋爱兵表示,抚恤金是从情感、经济上,对逝者家人或和他长期生活的亲属一种精神和物质上的抚慰,在法律上可以比照遗产来处理。此事中,李某元是独生子女,在父亲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等书面材料的情况下,李某鸿领取抚恤金的行为涉嫌侵权。李某鸿虽然照顾老人多年,但抚恤金还是应该由李某元领取,再与李某鸿协商分配,以感谢他照顾父亲多年。

蒋爱兵建议,在子女无法尽到赡养义务时,老人可以选择和他人一起生活。在遗产分配上,老人应提早考虑,留下书面遗嘱或者遗赠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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