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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他人,天门法院:借贷合同无效_天天快播报

2023-06-20 22:20:31 来源:极目新闻


(相关资料图)

极目新闻记者 张盼

通讯员 陈龙

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他人,这一借贷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6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天门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当事人用此方式借贷并转贷他人,二人的借贷合同被认定无效。

朱某与李某本是朋友,2022年9月1日,李某得知朱某在某网贷平台上享有大额贷款额度后,请求朱某在网贷平台上贷款18万元借给他,并承诺次日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以网贷平台贷款利息为准,朱某从网贷平台贷款18万元转账给李某,但李某次日未按约向朱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同年10月23日,李某再次向朱某借款,朱某用同样的方式贷款后向李某转账3万元。经催讨,李某向朱某偿还9万元,尚欠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2023年2月20日,朱某诉至天门法院。

天门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出借的款项不是自有资金,而是通过贷款再转贷给李某,李某明知朱某出借的资金并非自有资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朱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给李某,朱某与李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在双方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因李某已向朱某还款9万元,李某应返还朱某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12万元。因双方合同无效,朱某要求李某支付借款利息的诉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故天门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返还朱某12万元,驳回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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