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位置:首页 >热点 > 正文

捕食野猪,电死猪獾,多人被判刑

2023-10-12 21:21:08 来源:极目新闻


(相关资料图)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李杰 李斌

三人合伙捕野猪并分食,一人架电网捕猪獾,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两起非法狩猎案,4人均被判刑。

案情显示,2022年7月,被告人陈某乙为防止野猪侵害自家庄稼,邀约朋友肖某甲设置电网电捕野猪,肖某甲又邀约肖某乙携带电瓶、增压器和铁丝赶到陈某乙家。三人将电瓶、增压器放置好并连接相关线路,当日晚上将铁丝通电,并电捕到一头野猪。隔天,他们将电网装置撤走,并在陈某乙家把野猪分杀后各自带回食用。

经查,三被告人的作案现场属于禁猎区,且三人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杀野猪。谷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依法判决:三被告人犯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2022年11月,被告人陈某甲受邀驱赶啃食庄稼的野猪,他携带电网、电瓶、逆变器等物品,到某村架设电网,并于当日晚上给电网通电。同年12月2日上午,经巡查民警发现,其电网内电死了一只猪獾。12月8日,陈某甲投案自首。

经查,猪獾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且2019年10月14日,谷城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猎通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五年内谷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谷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甲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关键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