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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地开荒种植?违法!

2023-10-14 22:37:32 来源:凯迪网


(资料图)

东南网10月14日讯(通讯员 陈建业 范建平 记者 李牧晨) 10月10日,三明高速执法支队中仙中队在实施路政巡查时,发现莆炎高速公路闽湖收费站互通口公路用地范围内有开荒的痕迹,经过执法员的现场勘查,该处有近百平方的边坡草皮遭到焚毁,在雨季很可能造成边坡溜方,对互通桥梁安全产生影响。执法员随即对周边村镇展开调查。

执法员与当事人现场确认。三明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经过半日的寻访,执法员初步判断当事人为附近山面村的张某并电话通知其到村部接受调查。当天下午,张某如约而至,执法人员向他说明了情况,并和村委干部一同前往事发地进行现场确认。在询问过程中,执法员了解到,边坡草地确实是张某焚毁的,但因为年龄较大,缺乏法律意识,以为高速公路两旁的边角空地无人所有,准备拿来种植作物,确实不知道这块地已经被征用了。

“我们国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规定,公路用地范围内不能种植作物,而且把边坡草皮焚毁,在雨水的冲刷下边坡无法保持水土,可能造成水毁溜方,影响互通桥梁的安全,你想想那么多车在高速公路上跑,一旦桥梁发生问题,后果是不是很严重?” 经过执法员普法宣传和安全教育,张某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补种草皮。10月11日下午,张某递交了《路产损坏恢复原状承诺书》,承诺在期限内恢复公路用地原状。

三明高速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公路沿线居民:公路用地属于国家已征用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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