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位置:首页 >热点 > 正文

员工上班第一天受伤向老板索赔33万

2023-09-27 23:48:03 来源:凯迪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江西赣州。陈某在刘某的加工厂工作第一天,实施裁截作业时左臂被切割机锯伤,鉴定为八级伤残,治疗共花费35701.57元,刘某为其垫付18000元,部分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法院计算陈某损失共351565.87元,陈某要求刘某赔偿332839.35元。

全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陈某做过相关工作,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其不当使用切割机,陈某应自行承担70%的责任,被告刘某过错较小承担30%的责任,判决被告全南县某加工厂、刘某应向原告陈某赔偿83973.5元。

来源:西部决策

关键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