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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支持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

2023-09-27 21:41:45 来源:凯迪网

“十四五”期间开展首席技师等评聘企业200家左右,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山东多措并举并印发相关实施意见。


(资料图)

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革新攻关项目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完善技能导向使用制度方面,山东将健全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岗位管理体系,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革新攻关项目,组建“技师+工程师”团队。支持高技能人才兼任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倡导“产业链”内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共享交流机制,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充分发挥作用。分级分层梳理高技能人才信息,建设高技能领军人才信息库,纳入全省高层次人才库管理,面向行业共性工艺革新等问题建立领题攻关机制。

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分职业、分技能等级发布技能岗位工资价位信息,指导企业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研究完善鼓励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的机制。用人单位要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同等待遇机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将高技能人才纳入省政府特殊津贴享受人员申报范围

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山东以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为引领,加大齐鲁首席技师选拔力度,遴选“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深化“齐鲁工匠”建设工程,培育“鲁班首席工匠”“齐鲁大工匠”“齐鲁工匠”。制定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岗位评聘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期间,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的企业200家左右,评聘1000人左右。

在健全表彰激励制度方面,山东将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照国家表彰奖励体系,完善我省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激励制度。将高技能人才纳入省政府特殊津贴享受人员申报范围。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参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评选,省级及以下表彰可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

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分级开展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活动。

企业60%以上职工教育经费要用于一线职工培训

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落实党委(党组)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要求。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注重依法依章推荐高技能人才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候选人、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候选人。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在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力度。

为有力保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山东要求各地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在本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组织部门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

各地要加大资金统筹和支持力度,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给予保障。企业要足额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探索建立省级统一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做好本行业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各地要加强高技能人才短期需求和中长期规划研究,统筹谋划、积极作为,确保如期实现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占比目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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